“七不准” 武陵区严明当前疫情防控纪律
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确保全区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有效落实到位,近日,武陵区纪委监委发出通知,强调落实“七不准”纪律要求:
一、不准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无动于衷、虚以应付、各行其是。
二、不准擅离职守、临阵退缩,或在疫情防控中搞特权、耍威风、走过场、做样子。
三、不准瞒报、谎报、错报、漏报、迟报疫情信息。
四、不准贪污、挪用、截留、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。
五、不准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定,以任何形式、任何借口干扰疫情防控工作。
六、不准编造、传播、散布有关疫情的谣言。
七、不准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餐、聚会等活动。
通知要求,全区各级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政令畅通;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;区纪委监委聚焦上述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,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快查处,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。
终审:武陵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